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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為作政治表態意圖煽動中學生罷課,但事實上根據現時本港中學的運作,學生缺席課堂一般只會分為「請假」或者「曠課」,沒有罷課這回事,而「請假」更需要由家長提出,學生也不能自行請假。
任職中學校長多年的教聯會會長黃均瑜昨直言,按他理解「學校是沒有罷課這回事,對中學來說只有『曠課」」。他指中學生缺席課堂只有「請假」或者「曠課」,如學生要請事假,必須先獲監護人或者家長的同意,否則將被視為曠課。辦學團體之一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日前亦指出,屬校有既定的請假程序,請事假須獲家長同意並向學校解釋,待校方批准。
福建中學(小西灣)校長蔡若蓮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家長替學生寫信請假需要有合理的理由,而打架、曠課、罷課等行為,都不符教育原則,學校表明不會接受,而如遇上未完成請假手續而缺席的學生,學校會先行了解學生曠課的原因,並加以輔導。
至於中學生曠課的後果,根據多所學校上載學校網頁的校規,大多指出視乎曠課情況,違規學生有機會被記缺點,或甚至被記過;亦有學校校規列明,若曠課超過一定日數,學生將不得參與期終考試。■香港文匯報記者 馮婷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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