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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針對香港少數人以「公民不服從」為旗號發起「佔領中環」,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教授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西方「公民不服從」行為的正當性是以現行制度和法律具有「惡」性為前提,但香港現行制度和法律具有充分正當性,「佔中」運動以此理論做包裝,是在誤導香港社會,其本質是要破壞香港的法治和繁榮穩定。
港基本法地位崇高
張定淮指出,香港是世界公認的成熟的法治社會,法治精神也為香港各界普遍認同。這顯示香港的現行制度和法律具有充分的正當性。而(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法律。儘管這種稱謂不夠嚴謹,但反映出(香港)基本法的崇高地位和香港社會對它的高度尊重。
「我們不禁要問,在香港社會受到普遍尊重的(香港)基本法是『惡法』嗎?依據(香港)基本法所建立的特區制度是『惡制度』嗎?」張定淮說,基於香港現行制度和法律的「良」性,「公民抗命」就沒有正當性;企圖以具有潛在暴力傾向的「佔中」行動來挑戰法治,危害別人的自由,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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