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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運信(右)在傳媒茶敍時發言。旁為蘇紹聰。 關據鈞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關據鈞)香港律師會本月中舉行會議討論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的決定。新任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昨日表示,將會在理事會商討後才交代對決定的意見,目前亦不會以個人身份評論,但早前該會就政改所提的意見仍然沒有改變。律師會在今年5月發表的意見書中,明確指出「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不符合香港基本法;提委會擁有實質提名權;提委會可參照現在選委會組成;特首須對中央及特區政府負責等。
香港律師會上月特別會員大會通過對時任會長林新強不信任動議,林新強其後辭去會長職務。接棒出任會長的熊運信昨日聯同副會長蘇紹聰及彭韻僖與傳媒茶敍,講解該會未來發展。
下周商人大決定
被問及政改爭議,熊運信透露,該會的理事會將於下周討論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的決定,但由於例會在16日進行,而他們3人均不在港,相信將另定日期,可能於17日或18日開會,相信會後會發表回應。他強調,香港律師會是一個與法律相關的專業團體,而不是政治團體,如果是跟法律有關的政治問題,律師會會在法律層面上表達意見。
熊運信又表示, 律師會在5月就政改發表的建議,到今日仍然是香港律師會的看法。香港律師會的政改意見要點包括「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不符合香港基本法;提委會擁有實質提名權;提委會可參照現在選委會組成;提升提委會「廣泛代表性」元素;特首須對中央及特區政府負責;立法機關制定任何法律均不得牴觸香港基本法,並強調大部分會員認為政改若原地踏步會感到十分失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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