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港府早前建議男性僱員連續工作40星期後,可享有3天侍產假,其間可獲80%薪金。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其後卻提出兩項修訂,將3天侍產假改為7天並要求全薪,令議案最終「難產」,需重啟勞顧會諮詢程序。勞顧會昨日開會後再次確認對法定侍產假方案所達成的共識,認為當局應維持草案原有的建議,在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工作後,盡快在立法會恢復二讀,並於法例落實執行一年後就其實施狀況再作檢討。
香港勞工界爭取男士侍產假多年,卻在「臨門一腳」「難產」。勞顧會認為,現時的侍產假立法建議,是勞顧會經詳細諮詢相關僱員及僱主組織,反覆討論及審慎考慮後達成的勞方及資方共識。勞顧會希望草案能得到立法會的支持,盡快獲得通過,令更多準父親早日受惠,並於法例落實執行一年後就其實施狀況再作檢討。
支持上調僱員補償金額
勞顧會昨日亦檢討了《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的補償金額 ,並考慮了2012年至2013 年期間的工資與物價指數變動及其他相關因素後,支持上調該三條條例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包括將《僱員補償條例》所規定用以計算補償的每月最低收入金額由3,490元上調至3,690 元及將《肺塵病條例》有關護理及照顧方面的補償金額由4,520元增至4,930元等,稍後會提交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
至於有關《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規定的檢討,勞顧會自去年起,已作出多次討論,昨日繼續就勞資雙方提出的建議進行磋商,惟仍未有共識,勞顧會會繼續就有關議題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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