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社評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嚴懲無良商戶 設立發牌制度


政府昨日刊憲,即時全面禁止台灣強冠油品及相關產品進口,並公布本港曾使用強冠豬油的300多間分銷及零售商名單,商戶14天內要回收產品。台灣問題豬油事件已經鬧騰了一段時間,香港現在才要求將有問題食品全面下架,反應確實有些慢。針對可能有商家刻意隱瞞出售問題食品的情況,當局須仔細核對已列入名單商戶的食材來源紀錄及銷貨紀錄,找出漠視顧客安全的無良商戶,予以重罰,彰顯本港對保障食物安全的重視和決心。更重要的是,盡快引入食油發牌制度,規定所有食油入口商、批發商必須提供本地檢測證明才可分銷及出售食油,保障消費者的安全和香港飲食業聲譽。

強冠豬油事件在傳媒廣泛追蹤報道下,成為近期本港社會關注的焦點。由於事件牽涉到本港生產商,輿論已強烈呼籲政府盡快禁止有問題食品出售。可惜,目前本港法例並無規定有關商戶向當局提交食材來源資料的期限,結果令專責的食安中心工作被動,調查進度緩慢。食環署亦承認,掌握本港進口有問題豬油、豬油製品的資料,要靠台灣通報,以致要事發個多星期才發禁令。這對堵截問題食品繼續流入市場、維護市民安全相當不利。

維護食物安全不容放軟手腳。如今當局需要做的是,加強執法懲罰,以儆效尤。本港商戶是否曾經輸入台灣問題豬油、豬油製品,自己應該心中有數。有良心、有商業道德的企業,應該主動向政府申報,並自動將問題食品封存。然而,不能排除在利益驅使下,有商戶利用法例規管的漏洞,刻意隱瞞不報,甚至心存僥倖,暗中將問題食品出售。為加強阻嚇力,當局必須加重懲處故意隱瞞申報或繼續出售問題食品的無良商戶。

早於2012年底發生葵涌永興油行被指出售「地溝油」事件,公眾已十分關注食油的安全,業界曾要求當局設立發牌制度,規管食油品質。如今,台灣問題豬油流入香港,再次暴露本港對食油監管的嚴重不足,當局仍未吸取教訓,至今未有為食油、豬油入口訂立發牌制度,食油、豬油的入口、分銷及包裝的監管欠奉。既然食油監管如「無掩雞籠」,台灣問題豬油大量流入香港市場根本難以發覺。亡羊補牢,政府應迅速通過立法,設立食油發牌制度,規定所有食油入口商、批發商必須提供本地檢測證明,才可在港分銷及出售食油,堵塞食油監管的漏洞。 (相關新聞刊A9版)

相關新聞
反對派若扼殺普選 必須作出交代
嚴懲無良商戶 設立發牌制度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社評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