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尚勇、賀毓 銀川報道)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早前發佈《關於做好全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有利於畢業生的政策,其中開放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和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
國企須統一公開招聘
從2014年起,寧夏高校畢業生在辦理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手續時,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證明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今年寧夏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非公有制企業、小微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寧夏政府規定,為促進就業公平,用人單位招聘崗位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用人單位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
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統一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佈,報名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並明確監督渠道,公示期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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