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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聲稱為解「佔中」困局申請司法覆核,他指中國憲法列明有權處理特區政制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非人大常委會,故特首梁振英不能執行人大常委會今年8月31日的政改決定。郭表示,眼見近日「佔中」行動的學生與政府皆「企硬」,他希望充當「和事佬」,令事件完滿解決。
郭這次入稟並沒有律師代表,他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中稱特首梁振英不能執行人大常委會的政改決定,要求他重新將政制建議及港人的主流意見遞交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他指,根據中國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十三項,特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至於第六十七條有關人大常委會的二十一項權力當中,不包括修改香港基本法及政制。他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比喻為立法會,人大常委會比喻為立法機關屬下的「小組委員會」,認為小組委員會通過的事要再經整個立法會大會批准。
郭接受查詢時表示,他既不撐「佔中」亦不反「佔中」,只是眼見近日學生與政府皆「企硬」,他希望化解僵局,充當「和事佬」,「呢個局面堅持落去無運行......希望大家有彎轉同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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