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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展出不同年代的吸毒與製毒工具,介紹毒品調查科緝毒成果。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毒販利用部分青年貪圖小利的心態,利誘他們作販毒工具,毒販被捕後將因此被額外加刑,以儆效尤。毒品調查課主管高級警司高順志表示,今年首8個月,共有464名10歲至21歲的青年因販毒被捕,人數雖按年減少210人,但情況仍不容忽視。
他續指,當局於今年初已實施新例,一旦有證據顯示毒販利用青年販毒,警方會針對其加強打擊,法例亦列明此舉會成為加刑理據。
超過16歲被捕必重判
「由於不少小朋友不知誰人利用他,故警方背後要作出很多調查工作。」高順志直言,調查難在沒有實證證明誰是幕後黑手,因被利用的青年大多經由多層人士接觸。然而,若青年販毒明知故犯,亦同樣要負上嚴重刑責。
高順志指,一旦青年超過16歲,「拉到一定重判」,因16歲或以上犯事會交由成人庭審理,故不要以為可逃避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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