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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持雙程證來港內地男子夥同兩名港人,去年8月至12月受僱連環爆竊尖沙咀3間錶行及上水一間車房,以大鐵鎚打破錶行玻璃飾櫃掠去總值2000多萬的名錶及手袋,內地男子事成後獲分16萬元報酬,但其中一次失手被擒,價值910萬元名錶幸保不失。3人昨在高等法院合共承認4項爆竊罪,分別被判入獄5年半、3年8個月及3年4個月。
法官張慧玲指4宗爆竊案全部經過精心策劃及細心行事,以貴重財物為目標,重型大鐵鎚造成嚴重破壞,她指首被告盧永兵(25歲、電子廠工人)專程來港犯案,屬專業爆竊犯,需入獄5年半,第二被告廖紀永(37歲、兼職裝修工人)及第三被告鍾健威(32歲、司機)則分別入獄3年8個月及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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