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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早前成功在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和相關人員使用含「綠色和平」的名稱,在香港或網上參與任何公開活動和辯論。高等法院昨日處理延長禁制令申請,「大聯盟」召集人伍忠榮在庭上同意不使用有關名稱,但由於「綠色和平」未能聯絡部分禁制令上的被告,法官要求「綠色和平」在報章刊登尋人啟事,並將禁制令延長至11月7日。
「大聯盟」召集人伍忠榮在庭後表示,「大聯盟」已不再使用「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作為名稱,並改名「香港綠色和諧大聯盟」。他相信雙方已沒有衝突,事情已解決。
他強調,他們並非用有關名稱去做生意,只是因應今次「佔中」行動而去搞「綠色」運動,日後會繼續使用「綠絲帶」作為標誌,並會繼續舉辦活動,但「行動保密」。
至於禁制令上另外兩名被告,包括劉龍仔和關光未有上庭,伍忠榮指他們不涉及今次事件,僅是幫手呼籲其他市民簽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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