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韓風愈吹愈烈,到當地投資移民及做生意的香港人較之前多。Sharon認為當地發牌政策較香港寬鬆,費用亦較平,且很多商業牌照屬永久牌,因此吸引香港人申請。但她指,「做生意之前最好先在韓國住幾年,因為當地文化跟香港不同,外國人到當地做生意除了要『老實』外,亦需要跟當地人混熟,否則他們不會有信心和你做買賣,生意就很難維持」。
法例保障租客權益
人在異地,住是一個大問題,因此要了解當地的租屋方法。當地租屋有幾種方式,如果是近市區的地方,一般會先收一筆按金,300呎單位的按金大概7萬元至10萬元左右,租客再付4,000元至6,000元月租。另一種方式則是一次過付70萬元至100萬元左右按金,在合約期內租客毋須付租金,通常這個方式是出租近郊或較舊的房屋,合約屆滿時,業主會退回所有按金。
Sharon指,韓國人習慣將按金用作投資資金,因此不介意不收租,只要可以先付一大筆按金予他們即可。不過投資始終有風險,因此當地政府有法例保障租客,萬一業主收了按金後失蹤,政府會將房屋沒收,並把按金退回租客,免得租客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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