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佔領」行動持續逾1個月,「佔領」者仍未有撤離之意。警方昨日表示,關注不守法的意識有蔓延趨勢,並批評有「佔領」者公然表示不會承擔法律後果,又聲稱會在「佔領」區留守1年或更長時間,是置廣大市民的福祉於不顧,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行為。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十分關注現時不守法的意識,指隨茷D法霸佔道路持續有蔓延的趨勢,正逐漸蠶食香港法治這個核心價值,情況令人憂慮。
聲言無犯法 市民難接受
他批評,有「佔領」者表明不會承擔法律後果,並聲言不認為自己犯法,「無論有任何理由,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相信『佔領』人士的言論不會獲得廣大市民認同及接受。」
江敏強又指,高等法院已批准延長旺角與金鐘中信大廈外的臨時禁制令,希望「佔領」者尊重法治,遵守法庭命令,立即停止非法「佔領」及堵路行為,盡快離開。任何人倘阻撓法庭授權人士執行禁制令,警方有責任採取行動以維護公眾安寧、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他重申,旺角較其他「佔領」區更混亂及高風險,並留意到有激進示威者鼓勵他人用匿名及蒙面方式「佔領」,希望其他示威者與激進及滋事分子保持距離,不要參與其中或被煽動而做出暴力行為,並提醒示威者在警務人員執法時,應與警員保持安全距離。警方不希望有示威者,尤其是學生因身處激進及滋事分子的衝擊行為中而受傷。
籲叫停堵路 並承擔責任
江敏強又批評,有「佔領」者聲稱已準備留守1年或更長時間,並稱即使被清場亦會另覓其他地點重新霸佔。警方重申,非法集結及非法霸佔道路均屬違法行為,以此來爭取訴求及表達不滿,卻要其他市民大眾承受痛苦及惡果,是置廣大市民福祉於不顧的完全不負責任行為。「若無了期下去,對香港整體長遠利益的損害難以估量,最終付上沉重代價的是全體香港市民。」
他呼籲「佔領」行動倡議者及組織者,要有勇氣站出來叫停違法的堵路行為,並承擔法律責任,「因只有這樣做,才能保護示威者,尤其是學生免受傷害;才是尊重法治;才能保障香港未來及長遠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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