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3名女村民近40年前合資購買一幅位於上水坑頭村、逾4千多呎的地皮興建佛堂。其中一人約於20年前去世,其餘兩名現已年逾八旬的女村民,計劃將佛堂捐贈予坑頭村村公所,兩人相信村代表郭錦祥可幫忙,便與他到律師樓辦理有關手續,惟郭被指瞞着兩人,私自將地皮轉至自己名下。
兩名女村民早前入稟控告郭,要求法庭聲明送贈契無效,望法庭頒令郭需將地皮「歸還」予兩人。原告為胡蝶愛(86歲)及劉嫦(8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