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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和一眾船員在庭上垂頭木無表情。路透社
韓國客輪「世越」號今年4月失事沉沒,當局經過200多天搜救後,昨日早上決定停止搜索失蹤者,光州地方法院同日稍後對「世越」號15名船員宣判,船長李俊錫玩忽職守及遺棄致死傷等罪名成立,但謀殺罪名不成立,被判入獄36年;反而朴姓輪機長因遺棄2名受傷同僚逃走,謀殺罪成判囚30年;其餘13名船員分別判監5至20年不等。有旁聽家屬不滿判刑太輕,在庭內哭訴,檢察官決定上訴。
4月16日上午,載有476人的「世越」號駛往濟州途中,在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沉沒,造成包括9名失蹤者在內共304人罹難、142人受傷,是韓國歷來最嚴重海難,死者大多為參加學校旅行的學生。船長及部分船員被指在出事後扮成乘客首先離開,棄學生於不顧。許多生還者事後均表示,在沉船時被船員要求留在船上。
檢察官要求法院依據謀殺罪,判處69歲的李俊錫死刑,並判處大副、二副及輪機長無期徒刑。李俊錫事後為遺棄乘客道歉,但否認明知此舉會引致大量傷亡。判詞指他當時已發出疏散命令,難以證明他知道其棄船行為會引致大量人員死亡,因此裁定謀殺罪不成立。
死者家屬:應判比死更重的刑
旁聽的死者家屬聞判情緒激動,部分人失聲痛哭,一名女士向法官高呼:「公義何在?這判決不公平,我們孩子的性命怎麼樣?他們(被告)應被判比死更重的刑罰。」 ■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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