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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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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糾察涉私刑 屈警「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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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紹傑(右)及柯耀林涉濫用私刑,反對派卻大做文章,屈警「政治打壓」。 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禍港四人幫」之一、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前日在金鐘「佔領」區被人投擲懷疑動物內臟,3名疑犯被「佔領」區糾察粗暴制服受傷,警方當日拘捕5人,包括2名「佔領區糾察」。反對派及2名糾察趁機大做文章,聲稱警方拘捕他們是「政治打壓」。警方昨日強調,警方處理任何案件必定不偏不倚,提醒市民協助拘捕疑犯時使用過分武力,須承擔法律責任。有律師認為,2名糾察在事件中所用武力超出當時情況,形同施用私刑,警方拘捕2人可向社會發放切勿濫用私刑的訊息。

兩名被捕的「佔領區糾察」分別為工黨的郭紹傑及民主黨的柯耀林,昨日清晨獲准保釋後返回金鐘「佔領區」。他們向傳媒聲稱,事發時只是協助制服懷疑搞事人士,不滿警方反拘捕他們。兩人代表律師、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聲稱,根據法例市民可協助執法。

民陣非法遊行 無視「黃標」警告

民陣昨日也為此遊行,要求警方就事件道歉,並要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下台。遊行期間,警方一度指是次遊行屬非法行為, 並向參與者舉起黃色警告標語,要求遊行者離開,一度引起推撞,但有關人等並無理會。

警方昨日發出聲明,指市民若有需要立即制止犯罪行為,甚至制服涉嫌人士,務須衡量當時的實際情況及自身的能力,更必須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警方強調,市民只可使用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及相稱的武力控制疑犯,但沒有搜身的權力。市民拘捕疑犯後應立即知會警方,將疑犯交予警務人員處理,並提醒市民如在拘捕疑犯時使用過分武力,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警方重申,警方有法定的權力拘捕涉嫌干犯罪行的人,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處理,呼籲市民若目擊任何人干犯罪行,應立即通知警方。

簡松年:「擲豬客」無再襲擊「郁手」不當

就2名被捕「佔領區糾察」聲稱警方拘捕他們有「政治目的」,本身為律師的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當時3名投擲內臟疑犯,在投擲穢物後只是指罵他人就離去,並無作出進一步行動和襲擊行為,沒有需要以武力再阻止其他罪行發生。然而,疑犯事後卻明顯受「糾察」弄致受傷並被綑綁,使用武力程度明顯不符當時情況,形同進行私刑。

簡松年指出,在沒有身體接觸的情況下,3名擲物疑犯一般只構成普通毆辱,是最低度的襲擊罪,「糾察」卻對他人採用過度武力,可能構成更嚴重的襲擊他人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的罪行。他說,警方拘捕2人說明社會不容許濫用私刑,制服疑犯亦需堅守法治精神。

陳永良:索帶綁手腳或犯非法禁錮

律師陳永良亦認為,3名擲內臟疑犯並無進一步傷害他人意圖,一般只涉普通襲擊罪,罪行相對輕微,警方亦鮮有綑綁手腳處理沒有暴力傾向的疑犯。然而,2名「糾察」卻令對方明顯流血受傷,更以索帶綁起對方手腳,不但涉嫌觸犯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罪,更可能干犯非法禁錮。

他強調,任何人目擊罪案發生,應第一時間報警,「佔領」者無理投訴警方拘捕他們,只會令公眾認為他們爭取所謂「民主自由」就有特權,對警方絕不公平。

康文署:有需要開醫委會查病假

另外,任救生員的郭紹傑持續請病假,卻「龍精虎猛」地當黎智英的「私人保鑣」,被質疑在「呃假」,有網民要求當局刑事調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稱,為保障員工的私隱,該署不會評論個別人員的個案,但強調署方一向按照公務員相關規例、守則和既定程序處理員工的工傷及病假個案。如有需要,署方可以考慮根據相關程序召開醫事委員會,或拒絕批准因本身行為不當或故意疏忽而抱病的公務員放取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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