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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警向胡萬林出示證據。 本報河南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金月展 洛陽報道)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神醫」胡萬林等人非法行醫案公開宣判,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並罰款20萬元。胡萬林當庭表示不服,要繼續上訴;被害人的家屬雲文超也表示不服,也要繼續上訴。
2000年醫死漯河市長等多人
胡萬林,1949年出生於四川省綿陽市,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先後三次入獄服刑。據了解,1982年胡萬林曾因故意殺人罪入獄。在第二次服刑中,胡萬林因在獄中為人看病、求醫者甚多而被媒體連續報道,1997年出獄後,他在多地醫院為人看病,被一些追隨者鼓吹為「當代華佗」。2000年,因為醫死了包括漯河市市長劉法民在內的多人後,「神醫」淪為「階下囚」,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其服刑15年,經過兩次減刑後,胡萬林於2011年12月11日刑滿釋放。而2013年8月31日,慕名拜師學醫的22歲大學生雲旭陽,被疑在服用了胡萬林發明的「五味湯」後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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