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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交所近日發布了《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備忘錄》),進一步交代員工持股計劃籌劃、審議、實施等各階段的訊息披露要求。
發《備忘錄》規範管理
該備忘錄列明員工持股計劃類似方案的規範要求。《備忘錄》亦適用於上市公司董事、監管高層或其他員工通過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等其他形式實施的類似員工持股計劃方案。加強了對內幕訊息管理的操作指導。《備忘錄》指導上市公司通過發布提示式公告或申請股票停牌等方式,加強內幕訊息管理,防止相關內幕訊息提前洩漏,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時規範了提示式公告的披露內容,引導上市公司通過分階段訊息披露化解內幕訊息洩露風險。列明計劃草案及後續發生重大變化時的披露要求。
《備忘錄》重點從以下兩個方面提高員工持股計劃訊息披露的透明度:進一步列明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披露要求,包括鎖定期安排、存續期屆滿繼續展期的程序、參與計劃的董事、監管高層及普通員工分類披露持股狀況等;增加了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內,發生對計劃造成重大影響情形時的臨時訊息披露要求。列明律師對方案事前把關的責任。《備忘錄》要求法律意見書從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對象、資金來源、股票來源、期限及規模、管理模式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規發表意見,督促律師認真履行把關責任,保證員工持股計劃合規、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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