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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旺角「佔領」區被清場後,多晚來仍有大批示威者以「鳩嗚(購物)」為名到旺角滋事,並與警方發生衝突,造成多人受傷及被捕。4名男子於上周五及上周六「鳩嗚」期間被捕,昨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年齡最輕的被告只有16歲,涉嫌身上藏有一把15厘米長的摺刀,被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各人獲准以現金保釋,承諾不踏入指定旺角區域,下年1月到裁判法院再訊。
16歲學生身上藏摺刀拋垃圾桶
日前警方在深夜時段,於旺角「鳩嗚(購物)」活動期間拘捕陳姓被告(16歲,學生)、雲維泰(28歲,電訊工程技術員)、何柏熙(17歲,學生)及戴奇(18歲,學生),其中陳姓被控兩項罪行,即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詳情指他於11月29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洗衣街交界藏有一把摺刀,及涉在亞皆老街及染布房街拋垃圾桶出馬路。其餘3名被告則分別被控於11月28及29日,涉在旺角麥花臣遊樂場外及花園街襲擊警司區永樑和2名警員劉錦榮及黃永光。控方稱警方於旺角進行人潮管制時,拘捕被告戴奇及陳姓男學生。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亦不反對4名被告保釋外出,但要求他們不得踏入旺角花園街、登打士街、上海街及旺角道以內範圍。辯方代表律師不反對保釋條件。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各人保釋,並押後至下年1月21日再訊。
另外,於執行旺角禁制令期間被捕的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網台主持「快必」譚得志及另外2人雖獲保釋,但保釋條件限制其不得踏入旺角上海街、登打士街、花園街及旺角道形成的長方形地帶。4人指裁判官頒下的禁制範圍過大,昨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案件今天會有裁決。4名申請人分別是岑敖暉、譚得志、任職大學錄音師的張家恆及售貨員盧彥均,前3人分別被控妨礙公職人員,盧則被控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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