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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莫尼斯1996年以難民身份從伊朗進入澳洲,有多次刑事罪行紀錄,包括於去年涉嫌與現任妻子合謀殺害前妻,還放火燒屍。由於證據不充分,且法官認為莫尼斯「不會對公眾構成威脅」,故莫尼斯被控告後仍獲准保釋。當局亦一直沒把他列入恐怖分子監察名單,令外界懷疑反恐部門「走漏眼」,為今次槍擊案埋下禍根。
澳洲總理阿博特昨日表示當局有留意到莫尼斯,並指他曾在網上發布極端主義圖片,但承認莫尼斯不在反恐部門的監察名單上,承諾將檢討國家安全保障是否不足。
保釋期間竟可持槍
澳洲現行法例規定,只要當局認為疑犯不對社區構成威脅,即能申請保釋。莫尼斯去年被控合謀殺害前妻帕爾並燒屍,到了今年5月,新南威爾士省通過經修訂的保釋法例,莫尼斯不久後即獲保釋。他涉嫌干犯重罪,保釋期間竟可持槍,亦令人嘩然。
帕爾的母親在挾持事件後,怒轟當局批准保釋的決定。新南威爾士省省長貝爾德則承諾,將根據調查結果,收緊保釋條件。
對於莫尼斯的犯案動機,外界眾說紛紜。曾為他辯護的律師康德爾西斯認為,莫尼斯的極端思想太強,令他覺得已經「沒什�泵n損失」,才不顧一切犯下今次暴行。雖然莫尼斯對極端組織「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ISIL)感興趣,但沒證據顯示他隸屬ISIL。
■《悉尼先驅晨報》/ 路透社/法新社/美聯社/《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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