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許仕仁被裁定5宗罪罪成,需即時還柙等候下周一求情。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審訊長達131天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污案,9人陪審團經歷5日4夜共45小時商議後,昨日終於作出裁決,其中4名被告包括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被裁定分別收受及提供1,900萬元賄款罪名成立,許仕仁亦因沒有申報與新地的利益瓜葛,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4人需即時還柙等候下周一求情。根據法例,有關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7年,各人的律師已表明會提出上訴。5名被告中,唯獨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脫罪,當庭獲釋。有關案件為香港歷來涉及最高級前官員涉貪污案。
案情指許仕仁出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政務司司長及行會非官守成員期間,沒有向當局申報他與新地的利益瓜葛,包括獲免租入住禮頓山、接受無抵押貸款及正與新地磋商顧問合約,他並於2005年及2007年收取另外3名被告合共1,900萬元賄款,作為優待新地的報酬。
許仕仁被裁定5罪成
9人陪審團於昨午2時45分宣布裁決,許仕仁被裁定3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一項串謀干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郭炳江一項串謀干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陳鉅源及關雄生均被裁定一項串謀干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許仕仁與郭炳聯共同面對的串謀干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提供虛假資料罪則罪名不成立,兩項控罪皆涉及2005年6月新地向許支付的412萬元特別花紅。
炳江已備十多求情信
除許仕仁外,其餘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皆希望押後至下周一求情,獲法官接納,法官並下令4名罪成的被告需即時還柙懲教所。而脫罪的郭炳聯則有可能會於周一申請取回訟費,法官提醒其大律師,被告有否自招嫌疑是取決因素之一。據悉郭炳江已準備10多封求情信,分別來自財經界人士及新地僱員,關雄生則獲母校英皇書院的校友及校長,以及港交所前同事撰寫求情信。
各律師於裁決後立即到高院的囚室探望各被告,許仕仁、郭炳江及陳鉅源的律師均指他們在囚室內表現平靜。
控方擬申撤郭陳董事資格
主控官David Perry在庭上向法官表示,控方將會根據《公司條例》申請撤銷郭炳江及陳鉅源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他又提醒法官可以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十二條下令被告將賄款交出,不過Perry承認針對許仕仁頒布這項命令沒有實際效果。相信是因為許已經破產。
炳江托臉喝水 炳聯眼泛淚光
5名被告在犯人欄聽取裁決期間,許仕仁及關雄生一直神情呆滯,未有表現激動,郭炳江得悉第二項控罪罪名不成立時一度鬆一口氣,但一聽到第五項控罪罪成時便立即低下頭,時而雙手交疊托蚆y,之後又帶上眼鏡及不時喝水,坐在他身旁的胞弟郭炳聯邊聽裁決邊抄筆記,得悉胞兄罪成時他垂下手碰一碰郭炳江以示安慰,陳鉅源則雙手托頭,神情落寞,其後開始面紅耳熱及不斷深呼吸。至於脫罪的郭炳聯,未離開犯人欄前不斷用手按蚗Y頂,離開犯人欄時則眼泛淚光及用紙巾擦眼。
致謝陪審團
津貼「雙計」免任5年
案件經歷131天的審訊,法官特別向陪審團致謝,讚揚他們是典範,沒有一刻因為未能集中精神而需要提點,他們表現出極大的耐性、勤力及責任感,法官鑑於審訊的長度,決定將陪審團每日津貼金額加碼一倍,由410元增加至820元,並豁免他們5年內無需出任陪審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