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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約20名成員昨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將「公眾假」及「法定假」看齊,讓所有打工仔每年可享17天有薪假。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工聯會約20名成員昨日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盡快立法,把「公眾假」及「法定假」看齊,讓所有打工仔劃一每年可享17天有薪假,否則會令不少打工仔都要在公眾假期繼續工作,影響與家人相處的時間。
扮聖誕老人遊行遞請願信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約20名成員,昨日由金鐘遊行到政府總部,並遞交請願信,強烈要求政府盡快立法,把「公眾假」與「法定假」看齊,劃一為每年17天。部分成員穿上聖誕服,裝扮成聖誕老人 ,手持寫上「聖誕節翌日」、 「復活節」及「佛誕」的禮物,希望政府把這5天公眾假期都增加為法定假期,作為聖誕禮物送給打工仔,令他們一同度過一年17天有薪法定假期。
工聯會批評,政府近年一方面不斷提倡「家庭友善」政策,另一方面又容許兩種假期制度存在不公平情況,令不少打工仔在公眾假期仍要繼續工作,失去與家人相處的時間,嚴重影響勞工階層的家庭和諧及精神健康。工聯會又指, 劃一假期數目有助員工恢復生產力 ,員工所創造的價值較僱主付出的成本高, 希望商界以正面看待, 不要「一刀切」否決修改勞工福利。
葉偉明促政府改不公平現象
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表示,希望政府統一打工仔假期,因為現時「公眾假」與「法定假」兩者存在差距,按公眾假期條例有17天假日,但僱傭條例中有關法定假則只有12天,兩者差距5天。他認為,政府應改變不公平現象,讓打工仔可享受應有的公眾假期。
葉偉明承認,雖然要成功爭取假期有一定困難,但仍會繼續爭取;又希望商界明白,現時不公平現象會阻礙商界請人及留人的機制。他又指,不少打工仔希望在生活和工作之間取得平衡,所以更注重假期安排。
同場的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不論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或透過工會都會繼續向政府施壓,提出意見,並爭取盡快把劃一假期的建議排上勞顧會議事日程商討。
公眾假期在1967年開始推行,法例只要求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但大部分打工仔要到1973年因僱傭條例中有薪假日,即法定假訂立後,才有相近福利,但當年只有6天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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