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建忠 福州報道)福建省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向社會公佈省級及各設區市河長、河段長名單,28位河長、河段長走馬上任,其中有3位省級河長,25位各設區市河長、河段長。3位省級河長分別是: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志南,副省長陳榮凱、陳冬。
三位「省級河長」分別負責閩江流域、九龍江流域、敖江流域等福建三大河流的保護管理工作。據早前福建省政府公佈的《福建省河長制實施方案》規定,上一級河長、河段長負責督導下級河段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協調河流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間糾紛,組織整改包乾河流突出問題,開展水環境應急事件處置,協調處理流域保護管理、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重大問題。
福建省長蘇樹林表示,「福建山多、坡陡、雨水大,且耕地少、災害多,生態比較脆弱,所以長期以來,福建非常重視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福建全面推行「河長制」,意在有效遏制亂佔亂建、亂排亂倒、亂採砂、亂截流等「四亂」問題,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置突發水環境事件,河流斷面水質、水生態、水環境面貌明顯改善,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實,基本實現「水清、河暢、岸綠、生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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