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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挑土蓋地重新種植的青菜葉子枯黃。 本報廣西傳真
當地飲用水被污染後,村民試圖到上游礦區去打水,被拒後多次與礦工發生衝突。1999年,長屯村民忍無可忍,200餘位村民每人集資280元(人民幣,下同),將大新鉛鋅礦起訴至南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2000年,廣西環境地質研究所受法院委託,對長屯農田受污染狀況的調查報告顯示:被鑒定的34畝耕地(屬長屯第四生產小組的部分耕地)已被污染,主要污染物為鉛、鋅、鎘、汞等。以當時實行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92)為參照,農田灌溉一類水含鎘應小於每公升0.005毫克,而所取灌溉水樣鎘含量為每公升0.087毫克,這意味�荈W標17.4倍,而所取土樣鎘最高超標達29.1倍。
污染據稱300年後方消失
在污染報告出來後,2001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院判大新鉛鋅礦賠付長屯第四生產小組經濟賠償和土地改良費總計32萬餘元,並限大新縣鉛鋅礦三個月內按國家排污標準治理好排污設施。但黃貴強告訴記者,32萬餘元除去上訪費、律師費,每戶僅分了180餘元。
2005年,大新鉛鋅礦環境污染事件被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批示,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組織專家對污染源及當地水、土、農作物全面調查,但調查結果並未公開。「當時我們通過其他途徑獲知,污染已深入地下1.5米,並要300年才能徹底清除。」黃貴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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