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開始,村民黃貴強便出現關節痛的症狀,但由於無知,當時只是「隨便吃了點止痛藥」。90年代開始,黃貴強的手和腳都腫脹變形,「腳上鼓起一個饅頭大的包,一按就會凹陷下去,甚至會滲出膿液,生痛!」由於疼痛,他的手腳已經無法合攏。
據黃貴強稱,2005年,廣西職業病防治醫院來過幫村民做尿鎘檢測,但檢查完就沒有下文了。一些經濟較寬裕的村民也曾自費到醫院查驗尿鎘指標,每個人都屬於嚴重超標。
廣西鎘污染事件早前曝光後,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員會(以下簡稱「衛計委」)去年11月27日又重啟了對該事件的調查,並對全村556名村民進行全面體檢。近日衛計委公佈體檢報告顯示,530名有效受檢的村民中未發現有鎘污染致慢性早期健康危害的個體。經專家診斷認為,黃貴強在內的3人皮膚結節及關節變形為痛風所致,而另外2人主要為關節退行性病變引起。
「我還沒有拿到體檢報告,但是很多人已經拿到了,顯示沒有鎘超標。」對於結果,黃貴強表示不明白,「我以前體檢驗出鎘超標的化驗單放在家裡,只能等回家之後再說」。
律師:如污染導致可獲賠償
針對村民的質疑,記者第一時間致電了衛計委宣傳處,工作人員表示,結果以目前的體檢報告為準,暫不接受其他採訪,暫無召開發佈會打算。而大新縣宣傳部也回應稱以衛計委體檢報告為準。
在法律上,骨痛是否由污染直接造成賠償結果將大相逕庭。廣西遠東律師事務所熊瀟敏律師認為,如果證明村民骨痛為污染造成,可獲得更多賠償。「村民首先要有權威部門的認定,其人身損害是否與鎘超標有直接因果關係,如若是有直接因果關係,村民可以到法院起訴礦產企業,進行後續的人身傷害賠償。」但熊瀟敏也強調,村民需要從相關權威部門拿到檢測結果,認定村民喝的水、吃的食物是否直接造成村民現在的人身傷害,並到相關醫療機構進行傷殘等級、後續治療費用的診定。
排鎘治療昂貴 村民只吃止痛藥
黃貴強指他的侄女從五歲開始骨痛,家族湊了錢讓她到醫院排過鎘。「她現在都20多歲了,在外面打工,每年回來兩三次。」對於黃貴強來說,排鎘治療對於貧困家庭來說是一筆巨額開支,「每次痛,村裡的醫生都開點止痛藥對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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