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6月4日,116名勞動者向浙江省義烏市大陳鎮勞動保障所反映義烏百派服飾有限公司拖欠工資。經查,該公司共拖欠員工59.07萬元(人民幣,下同)工資。執法人員當場告知法定代表人陳文正依法支付工資,陳表示沒錢支付。6月6日,義烏市人社局依法向該公司送達限期整改指令書,期限屆滿,陳文正仍未支付工資,遂依法將該案移送市公安局。6月9日,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陳文正刑拘。9月24日,該公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罰款2萬元;法定代表人陳文正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罰款2萬元。
2. 2013年11月15日,梁某某、徐某某等人到河南省南陽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稱深圳市光華中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包工頭潘貽軍)拖欠農民工工資。12月12日,經該公司與包工頭潘貽軍及投訴人協商一致,該公司將45名民工工資31萬元匯入潘貽軍個人賬戶,豈料潘貽軍將銀行卡放在梁某某手中後,以去洗手間為由離開未返回,期間通過手機把款項轉走。2014年1月16日,南陽市人社局到潘貽軍江蘇省住所送達限改整改指令書,潘貽軍一直未支付工資,遂將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3月17日,潘貽軍被抓。2014年10月,潘貽軍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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