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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執法人員現場取證。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董曉楠 綜合報道)內地新修訂的《環保法》已於1月1日起實施,新法確定的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信息公開等規定將「重拳」指向排污企業。湖南環保執法部門據新法開出首張行政拘留單,3名非法排污企業負責人被移送公安機關,處以5天行政拘留。
湘潭德園食品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檳榔生產,根據湘潭市雨湖區環保局1月1日的抽樣檢測,包括該公司在內的3家責令停止排污而拒不執行的企業責任人被處罰。湘潭市雨湖區環保局監察大隊隊長劉劍表示,以往對違法排污企業進行處罰,流程至少需要120天。新法將大幅度縮短時間,便於執法部門快速反應。
湖南省環保廳法規宣傳處對外透露,已起草《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並上報省政府。對為謀取私利或收受賄賂,履行環境保護相關職責不作為和不當作為從嚴問責。
在近日長沙市「兩院」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中也提出,設立專門的環境保護法庭,依法打擊破壞環境的刑事犯罪,建立環境污染案件的快辦嚴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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