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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煤炭資源稅稅率改革後,內蒙古9%稅率最高。圖為內蒙古某露天煤礦。 網上圖片
多省稅率相繼敲定 河南2%最低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鵬宇 內蒙古報道 )按照之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煤炭資源稅稅率幅度為2%至10%。截至目前,內蒙古、陝西、河南、湖南、廣西和山西的煤炭資源稅稅率已經公佈,稅率分別為9%、6.1%、2%、2.5%、2.5%和8%,從此數據來看,內蒙古稅率最高,已接近上限,而河南的2%稅率則為煤炭資源稅稅率可選區間的最低限制。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各個省份煤炭資源稅稅率的主要決定因素為該省財政對煤炭產業的依賴程度,另外還有煤企的「博弈能力」。這些省份煤炭資源稅稅率的制定,確實是和它們財政稅收對於煤炭產業的依賴程度成正比的。除了財政對煤炭產業依賴程度較低之外,類似於河南省煤炭資源的開採難度大、成本較高也是重要原因。
從價計徵勢提高負擔
據介紹,煤炭資源稅按照改革前的「從量計徵」,煉焦煤的資源稅為每噸8元,動力煤的資源稅為每噸2元至每噸4元,相當於坑口煤價的1%左右,而變為「從價計徵」後,稅率為2%至10%,也就是說在不清理涉煤收費基金的情況下,負擔是明顯提高的。
內蒙古現已發現煤炭資源的有120多種,探明儲量的78種。其中有42種礦儲量居全國前10位,22種列前3位,7種居全國之首。特別是煤炭處於內地北方露天礦群的集中地帶,儲量極其豐富。現已查明含煤面積達10多萬平方公里,累計探明儲量2400億噸,佔內地探明儲量的25%以上,居全國第二位。遠景儲量12,000億噸,僅次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3年,內蒙古煤炭產量10.3億噸,銷量10.5億噸。
稅率高低影響競爭力
業內人士稱,內蒙古煤炭資源優質,開採成本低,另外是央企和民營煤企為主,所以制定高的稅率也是在預料之中的。在產煤大省山西、陝西和內蒙古三個省份之間,煤炭資源稅稅率的高低會影響到本省煤炭的市場競爭力,但是內蒙古即便確定了9%的高稅率,內蒙煤炭行業的競爭優勢還是很大的。
同樣,河南省為中國產煤省份,也是煤炭調入省份。截至2011年底,全省煤炭累計查明資源儲量255.27億噸,煤炭累計查明資源儲量和保有資源儲量均居全國第十位,而現有煤炭查明資源量還可開採50年。2013年河南省煤炭產量1.53億噸,銷量1.62億噸。
對於相對其他產煤省份較低的稅率,河南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本着適用稅率與現行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稅費綜合負擔率原則上持平或略有下降的原則,結合我省資源稅費規模、企業承受能力和煤炭資源賦存條件等因素,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覆,才確定2%的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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