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路艷寧 貴陽報道) 全國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貴州省政府日前出台方案,將全省煤炭資源適用稅率確定為5%。在已經公佈稅率的省份中,這一稅率屬於中等水平。
根據《貴州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實施方案》,煤炭應稅產品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煤炭企業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方案》還規定,對衰竭期煤礦開採的煤炭,資源稅減徵30%,對充填開採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徵50%。省、市、縣三級按 4:1:5 的比例對煤炭資源稅收入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