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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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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佔犯」無特赦 處理不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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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政改方案需要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方獲通過,但不少反對派議員及其支持者都參與了違法「佔領」,勢將面對刑責。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強調,律政司會一視同仁根據證據及法律處理「佔領」案件,不會「特赦」,也不會為了政改方案「拉票」而從寬處理。

譚耀宗:擔心能否「有法必依」

在昨日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到違法「佔領」的檢控進度。民建聯主席譚耀宗首先提出,刑事檢控政策中的公眾秩序章曾作修正,改為重點聚焦香港基本法保障自由,他身為「門外漢」,擔心修正能否符合「有法必依」的精神。

陳鑑林:敦促當局依法檢控

民建聯議員陳鑑林則直言:「違法『佔領』將個人及少數的政治訴求,講成是人權及自由,甚至將違反(香港)基本法、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香港政改問題的)決定的主張當成法治,這是非常錯誤的。當局要依法檢控。」

王國興:處理「鬆手」變相縱容

工聯會王國興強調,檢控違法「佔領」是彰顯公義,擔心倘律政司「鬆手」或不嚴正執法,是變相鼓勵他們下階段「好戲在後頭」,發動更大規模的非法行動,「目前涉及違法『佔領』有名人、有法律界,也有(特區)政府要拉票通過政改的議員,政府會否『鬆手』處理?」

謝偉俊:衝擊法治史無前例

獨立議員謝偉俊則提到,近年香港司法體系受到史無前例的衝擊,期望特區政府能否適時做好法律澄清,並建議特區政府考慮「特赦」處理「佔領」期間較少或不涉嚴重情節的案件。

經民聯梁美芬坦言,「特赦」建議引發不同反對聲音,特區政府與法庭應公平及公正處理,要求律政司嚴格遵守普通法原則,「即使涉及大量違法者,癱瘓警署甚至癱瘓法庭工作,都不能作『大型判決』,而是要逐個案件審判。」

袁國強在回應時強調,律政司會一視同仁根據證據及法律處理「佔領」案件,包括有否充分證據支持合理判刑及入罪機會,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作為律政司完全明白到,若不依照法律證據檢控,可能對社會發放錯誤訊息,以為違法沒有後果,對香港法律有負面影響。我再三強調,律政司會一視同仁,不會因為要就政改向反對派拉票而有絲毫考慮。」

袁國強指出,「特赦」不適用「佔領」行動,「『特赦』無論在法律觀點或實際運作上,都不適合及不符合整體利益。律政司在決定每個檢控個案時,會詳細考慮社會利益,由於有關『佔領』檢控有別於一般檢控工作,我們會適時交代就『佔領』的檢控處理。」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其後突借題發揮,稱中央「改晒政制規矩」,包括由「三步曲」改到「五步曲」,又「不符合國際標準」,違反「公義」,又稱「公民抗命」與「基本違法」有分別,但律政司竟全部「唔敢出聲」,要求律政司交代未來會如何「捍衛法治」。

袁:「抗命」絕非答辯理由

袁國強反駁道:「好可能劉慧卿議員所講的『公義』與法律有偏差。在香港憲法及法律機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最高權力機關所作的決定,除非有更高權力機關推翻決定。一日未發生,在法律角度是要遵從(有關)決定的。」

他並強調,所謂「公民抗命」並不是法律的答辯理由,「可能仍然是學術爭議的思想及哲學觀,但不能作為犯法後答辯理由,劉議員應該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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