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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本地歷史最為悠久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其研究項目的「摘星」水平遠遠不及年資淺得多的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陳文敏昨「死撐」指只看百分比做法「抽象」,又企圖偷換概念,「人多蝦人少」,以「數量」取代「質素」。研究資助局主席華雲生昨回應有關說法表示,是次RAE「重質不重量」是更公平的做法,並強調數量非最重要指標,「所有院校都是每人於這7年內交4個報告,不論文科、理科均是如此,是很公平的做法。」
港大於1969年成立法律學系,至1984年將之升格為法律學院,是本港第一所法律學院,是本地法律界「金漆招牌」,但根據教資會昨日公布的2014年RAE結果,其研究項目的「4星」及「3星」比率分別為9%和37%,遠遠低於年資尚淺、於2004年才成立法律學部、2008年才將之升格為法律學院的中大,被其15%「4星」、49%的「3星」的佳績所比下去,情況令人驚訝。
華雲生:無論文理科 重質更公平
於2014 RAE評核期間為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昨回應有關成績時企圖偷換概念以「數量」取代「質素」,指學院人員多中大逾一倍,獲三四星論文篇數也更多,反指看百分比「抽象」(見另稿)。
被問到如何評價有關看法,華雲生則表示,是次RAE「重質不重量」是更公平的做法,並強調數量非最重要指標,「因為一些人文學科,一個研究要做很多年,若要他們(研究人員)一年交一個項目、或一年交多個項目做評審,是不公平的做法。所有院校都是每人於這7年內交4個報告,不論文科、理科均是如此,是很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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