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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作為本地龍頭,研究評級慘輸中大,令不少人大跌眼鏡。 黃偉邦 攝
學界批解釋不合理 正常監察何來「政治打壓」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歷史悠久、招牌曾經「閃令令」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在原院長陳文敏12年的領導下,研究水平走下坡,學院於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RAE)中只得46%研究項目獲評為3星(國際卓越)及4星(世界領先),慘被年資尚淺的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遠遠拋離18個百分點。事件令社會大跌眼鏡,但陳文敏卻諉過於接受評核的人員「基數大」、港大法律學院「重本土」,更指外界對學院研究水平的質疑是「政治打壓」,搖身一變成為「受害者」。多位學界人士批評陳文敏的解釋不合理,更只顧開脫、沒有承擔,而社會關注本地首所法律學院的研究水平屬正常監察,亦符合公眾知情權的原則。
2014年RAE中,港大法律學院獲評3星及4星的研究項目只有46%,遠不及中大的64%。陳文敏卻對傳媒解釋指,兩校出現比率差異,是因為港大「基數大」。不過,本報記者翻閱RAE報告卻發現,基數大小和卓越研究的比率高低並無必然關係。其中,同為「神科」的醫學及衛生科學,港大就有331人接受評核,遠比中大245人基數要大,但其卓越研究比率卻依然比中大高出兩個百分點。電腦科學方面,港大基數明顯比科技大學小,但其摘星比率依然遠低於科大13個百分點。
賴「重視本地」輸蝕 遭踢爆
陳文敏又指,港大法律學院「輸蝕」在學院「較重視本地法律研究工作」,與教資會評比準則不同。不過,2014年RAE報告中,法律評審小組意見與陳文敏所說的剛剛相反。
小組指出,「作為一個小型司法管轄區內的法律學院,如欲達到『世界級』水平,應就本地關注事項及問題制定發展策略,以吸引世界各國人士的興趣和關注」,又指本地法學院有「很大潛力」,「可對全球法律研究作出重要貢獻」,可見評審小組認同本地院校的法律學院探討本地議題,只是港大法學院所做的研究未能反映國際重要性,未達世界級水平而已。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坦言,陳文敏的說法「不完全有說服力」,「港大法學作為本地『龍頭』,教授質素和實力應有一定保證,如果說因為被評核人員基數大而令摘星率減低,這是否意味着當中有部分人的研究水平不達標呢?」
張民炳:陳文敏需改善管理
張民炳又指,即使真如陳文敏所言,港大法律學院「慘輸」在研究重本土,陳文敏作為前院長亦難辭其咎,「他有責任規劃學院發展,怎可能讓整個學院的研究只側重於一個方面?這反映了他在管理上有需要改善。」
黃均瑜:回應不合理 圖找開脫
教聯會會長黃均瑜及教育評議會主席蔡國光均認為,陳文敏對港大法律學院「慘輸」的回應不合理,數據同時指出了基數大和優秀研究比率低無必然關係。黃均瑜更明言︰「這只是他在找開脫的方法。」蔡國光表示,陳文敏來自高教界,應該很清楚研究要怎樣才算是高水平,相信院校人員都了解評級準則。
對於陳文敏認為外界對他的批評屬「政治打壓」,黃均瑜反問道︰「為甚麼他不可以被批評呢?按他的邏輯,所有媒體都不應批評人。」他認為,媒體探討港大法律學院失色一事,是讓公眾有更多知情權,「真理越辯越明,他亦可以出來解釋。」他又指,有關人士應該思考,到底是要爭取學術表現還是政治表現。
蔡國光:「政治打壓」太武斷
蔡國光則建議對方應該「抽離地看問題」,「若一下子就說是『政治打壓』,我覺得這太快下結論。」他又表示︰「港大法律學院歷史悠久,一般人都會認為它比中大更優秀,但結果相差太遠,港大應作內部檢討,若是中大研究做得『太優秀』,港大亦可以參考中大做得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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