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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峰(中)的「法政匯思」骨幹成員,正是反對派活躍分子,包括擔任「佔中」義務律師、被視為反對派「御用律師」的文浩正(左)。 網上圖片
屈人大決定違法「無法效」 政治凌駕法律陰謀難得逞
去年扭盡六壬「拉倒林新強」、與反對派過從甚密的事務律師任建峰,早前牽頭成立了「法政匯思」組織,高舉「捍衛法治」的旗幟。為「打響頭炮」,身為律師的任建峰竟顛倒黑白,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違反」香港基本法、「無法律效力」。香港社會各界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批評,任建峰為了選舉,濫用法治之名,「掛羊頭賣狗肉」,以政治凌駕法律,試圖推翻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香港政改決定,其陰謀是不可能得逞的。■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自明、陳庭佳
去年,時任香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表態支持中央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強調司法人員也應愛國愛港,旋即被任建峰窮追猛打,最終被迫辭去律師會會長職務。日前,任建峰煞有介事宣稱辭任律師會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事隔數日就夥同數十名法律界人士牽頭成立「法政匯思」,大肆質疑人大決定的憲制權威。
任建峰聲稱,「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不符合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決定,也不符合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釋法,因此,沒有法律效力,僅可說是『優先指引』。故特區提交的政改方案不應被決定『優先指引』綁死」,又稱「若政改方案被否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重啟政改『五步曲』」,擺明以政治凌駕法律。
任建峰昨日又與「佔中三丑」之一、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參與「民陣」發起的遊行,以「法律」包裝政治。
簡松年:如終院「剛果案」據人大釋法
本身是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強調,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並具有約束力,其解釋就是最權威及最終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以及內地法律專家饒戈平和王振民等已多次解釋,人大決定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決定權。
他說:「正如(特區)終審法院就『剛果案』的外交豁免權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等案例說明,釋法有助釐清爭議,香港特區必須跟從中央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實施絕對外交豁免權。」
簡松年批評,任建峰身為律師,竟濫用法治之名,試圖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力,「這簡直是誤導香港市民。人大決定是確定了(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何為『人大決定無法律效力』?任建峰濫用法治之名,試圖推翻人大常委會的權力。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及決定是不容挑戰的。」
何君堯:非簡單解釋數句了事
律師會前會長、現屆理事何君堯指,昔日任建峰還是人權憲制事務委員會委員時,律師會參與特區政府首輪政改諮詢,要求會員發表意見要以法律為基礎,及將個人政治取向放到最後。因此,任建峰或許認為要為自己言論增加政治成分,決定離開體制並籌辦新組織。
何君堯說,香港是言論自由的社會,政治也無分對錯,如果任建峰稱「8.31」人大決定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及2004年的釋法,他就不能如現在般以簡單解釋數句了事,而是要詳細列明決定何處違反國家憲法,並解釋如何跟進,否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未有任何行動前,「8.31」決定都是對的。
陳永良批「法政匯思」與政黨無異
律師陳永良批評,「法政匯思」基本與政黨無異,「雖然由大律師及律師等組成,但每個人都有相近政治取向,算不上是法律界組織,我對呢齱y政治騷』嗤之以鼻。」
他又說,「法政匯思」對於「8.31」人大決定的批評,大可不理,「佢]政治取態明顯,就係要講鑨炾捸C雖然,法律界有齯H可能以為自己人講浀n聽,又想去參與選舉,但未計大律師,全港律師都有九千幾個,佢代表得我]幾多人?」
馬恩國斥言論誤導市民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批評,任建峰的言論是在誤導市民。他強調,香港基本法依據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設立,中國憲法第五十七條明確訂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而第五十八條也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它的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故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是合法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師轟掛羊頭賣狗肉
有不願具名的律師指出,雖然任建峰聲稱「法政匯思」不會以組織名義派人參選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但據聞他於美孚動作多多,準備在該區出選區議會。該律師批評任建鋒,「想選咪去做社區幹事囉,做乜要搞個咁鼤梒插A將法律同政治撈埋一齊?掛羊頭賣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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