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積金局建議引入新機制,自動調整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詳情是甚麼?
答:僱主及僱員須按法例,各自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作為僱員享有的強積金權益。供款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現時月入低於$7,100的僱員無須為自己供款,月入超過$30,000的僱員每月的供款上限為$1,500($30,000×5%)。
每兩年釐定供款上下限
按現有機制,這兩個水平每四年至少檢討一次。積金局建議引入全自動調整機制,嚴格按照訂明的調整基準,每兩年同時釐定一次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預期可令供款水平與勞動人口的收入分佈更趨一致,並可提高強積金制度的運行效率。
此外,建議的機制亦包括設定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增幅上限為$5,000,以便在協助就業人口累積更多退休儲蓄,及避免一下子大幅加重商界及就業人士的財政負擔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若按現時5%供款率計算,每次上調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僱主或僱員每月額外供款,都不會超過 $250($5,000×5%)。
積金局正就有關建議作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可於積金局網站(www.mpfa.org.hk)下載或積金局辦事處索取。諮詢期至2015年3月5日。■積金局
熱線:2918 0102
網址: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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