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強積金制度踏入第15年,過去進行了哪些主要改革?
答:積金局過去曾多番改善強積金制度,當中一些改革尤其與僱員息息相關。
提取強積金增彈性。過往計劃成員退休時,需要一筆過提取強積金,或全數保留在帳戶內繼續滾存。立法會於上月通過積金局提出修例建議,容許退休後分階段提取強積金,增加靈活性。積金局現正籌備實施新安排。
研「全自由行」 倡「核心基金」
實施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於2012年11月實施,僱員有權選擇把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的計劃。積金局亦正研究「全自由行」,以期進一步擴大投資自主權。
建議推出「核心基金」。積金局去年建議推出「核心基金」,作為所有強積金計劃的劃一及低收費預設基金,協助不懂、不想或沒有時間作出投資選擇的計劃成員平衡風險與回報。積金局完成了公眾諮詢,稍後會向政府提交具體落實方案。
打擊僱主拖欠供款 推動減費
打擊僱主拖欠供款。積金局曾推出多項措施,例如「供款一線通」,方便僱員監察僱主供款狀況,亦多次建議修訂法例,加重對違規僱主的罰則。2013至2014年度,積金局代僱員成功追討97%(1.463億元)的拖欠供款。
促使減費、提高效率。積金局一直採取措施推動減費,包括簡化行政程序、要求受託人提供低收費基金等。強積金的平均基金開支比率過去七年下降兩成至現時的1.65%。局方正考慮更根本地改變強積金戶的運作模式,並使計劃行政趨向劃一、簡化、自動化。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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