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春節期間在互聯網上搶紅包,已經成為一種全新的過年方式。從去年除夕至今,據不完全統計,各大互聯網上派發出的紅包已達百億元(人民幣,下同),不僅網絡巨頭阿里、騰訊(0700)狂撒「紅包雨」,其他企業也紛紛加入比拚。業內人士表示,移動支付是互聯網企業「必爭之地」,以紅包形式介入,有助企業今後戰略佈局。
統計顯示,除夕晚微信紅包收發總量達到了10.1億元。除了微信、QQ、支付寶三種紅包之外,新浪微博、快的打車、京東、百度、國美等公司也紛紛加入戰局。綜合多方數據,羊年春節期間網絡紅包總價格已達上百億元。
業內分析人士表示,綜觀去年一整年,內地共發生333.33億筆電子支付業務,同比增長29%。其中,移動支付業務比增長了170%。因此羊年春節的互聯網巨頭撒紅包行為,實則是發展培養用戶的移動支付習慣,同時也是在為移動支付的社交性進行一次試水。
易觀智庫分析師馬韜也認為,在企業慷慨撒紅包的背後,有着深層次的野心,互聯網巨頭們更為關注的還有築在支付體系之上的O2O大平台。
境外移動支付虎視眈眈
目前,內地互聯網企業的移動支付處於「戰國時期」,尚無哪方可以做到一家獨大,就在此時,還有境外移動支付,蘋果移動支付apple pay宣布與中國銀聯合作,入華之心已經昭然若揭。
另外,今年春節對於互聯網紅包產生的巨大領取量,還引發法律界人士呼籲應將其納入監管,搶得由企業發放的紅包應繳個人所得稅,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用戶沉澱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資金被稱為備付金,央行有明確的管理辦法規定,沉澱資金產生的收益中的10%要作為風險備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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