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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絔g指房協無須引入「富戶政策」。 陳廣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廣盛)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批評房協沒有制訂「富戶政策」,違反出租單位政策的原意,對有真正需要的人不公平。公署建議在租約加入條文,要求住戶申報入息和資產,一旦超過上限,須繳交富戶租金。房協回應指,日後會考慮在新建的房屋加入新租約條款,甚至引入定期申報入息及資產制度,令房協可了解住戶的入息情況。對此,房協互委會大聯盟表示強烈反對。他們昨日趁房協春茗到場抗議,並向房協總監(物業管理)葉錦誠遞交請願信。
陳絔g:租金較高無須引入
十多名房協互委會大聯盟成員昨晚趁房協春茗到場抗議,他們高呼「我們只是租戶,不是富戶」、「申訴專員諗壞腦」等口號。大聯盟主席梁桂英表示,按照租約內容.房協並沒有定期要求住戶申報入息及資產的制度,很多原本可以選擇房委會轄下屋h的居民都是因為房協沒有這個機制而選擇房協。她指,若房協現時加入有關機制,單方面更改租約內容,對現有居民實在不公及造成極大困擾。
協助他們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絔g亦表示,房協與房委會不同,並非是政府機構;房協轄下屋h的租金亦已較房委會屋h高,故沒有必要引入「富戶政策」。他又說,若房協實施「富戶政策」,家庭住戶為了避免付雙倍租金,子女只有遷出以維持在入息和資產上限以內。結果,長者既得不到最好的照顧,有違房協長幼共融的理念;搬離的子女又需要額外的房屋資源,增加了公屋的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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