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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嘉洛、陳庭佳、李望賢 兩會報道)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前日入稟香港高等法院,以「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重啟第二階段政改諮詢,企圖阻撓香港落實2017年特首普選。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批評,香港反對派試圖玩弄法律,就政改問題作「另類拉布」,以申請司法覆核浪費時間,勸喻梁麗幗應熟讀香港基本法,並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肯定有權就香港政改作出決定,決定更具憲制基礎,故可推翻機會極低。
陳永棋:「家嘈屋閉」蹉跎歲月
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昨日回應有反對派尋求司法覆核,試圖推翻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時嘆言,香港現時已經蹉跎歲月,較包括新加坡等在內的其他國家及地區效率低,反對派不應再以法律方法拖延香港政制發展,進行另一種拉布。
他又質疑,為何香港經常要「家嘈屋閉」,希望大家理智一點,「現在有這麽好的東西(普選)給香港,大家又要扔掉,對香港沒有任何好處。」
唐英年譏梁麗幗應熟讀基本法
全國政協常委、前香港特區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批評,申請司法覆核的做法是在浪費時間,更揶揄提出司法覆核的梁麗幗應熟讀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在於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會作『政改五步曲』的決定後,便要按照『五步曲』辦事,不認為香港法庭在香港基本法解釋上有根據。」
梁愛詩:人大常委會肯定有權作決定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肯定有權就香港政改作出決定。被問及香港法院有否權力處理涉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司法覆核,她則不便評論,「我心裡有答案,但由於事件涉及訴訟,我不便評論,應先交由法庭處理。」
譚惠珠:決定有憲法作基礎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說,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無問題,有憲法作為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作出這些決定。」
陳智思:「8.31」決定是最終決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智思質疑,司法覆核對推動政改是否有實際效用,「政改去到這一步,時間已經不多,即使本年年中能夠通過政改,仍要本地立法程序,時間緊迫。」
就反對派要求重啟「政改五步曲」,他強調,中央已經明確表明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是最終決定,這是中央原則性的決定,故可「妥協」的空間不大。
馬逢國:信任法官尊重法庭決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不清楚梁麗幗基於甚麼原因提出司法覆核,而提出司法覆核是任何一個港人都可以做的事,提出後應由法庭處理,自己會尊重法庭決定。
劉兆佳:人大決定難被特區推翻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也指,香港司法覆核推翻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可能性極小,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最高權力機構,所作的決定難以被特區的司法機構所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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