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3名的士司機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佔中三丑」,「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煽動他人發動「佔中」阻塞交通,導致他們收入減少,遂索償6,000元至10,000元不等,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進行首次指示聆訊。
相關的索償案於今年初於小額審裁處提訊時,共有11宗案件轉介至區院,現餘下3宗仍維持申索。申索人鄭玉佳、李林昌、周展圖昨親自到區域法院應訊,由於3人均沒有律師代表,常務官建議他們考慮聘請律師處理複雜的法律程序及撰寫訟書,「如果你最後贏,訴訟費可以攞返。」
其後,常務官下令3人於6星期內,即4月15日或之前將申索陳述書交予被告及法庭存檔,並着被告於5月27日前呈交抗辯書。而原定昨日審理的另外兩宗申索,由於申索人缺席而遭剔除,兩人各須繳付被告2,000元訟費。
戴耀廷、黎智英等被告昨均由律師代表應訊,庭上透露黃之鋒正申請法援候批。鄭在庭外指「我哋而家打緊大老虎,好威猛」,但強調為了公義會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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