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中草藥洗髮護髮個人用品的霸王國際集團,入稟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逾5億元案昨於高等法院續訊。《壹週刊》一方力陳新聞自由及事件牽涉公眾利益,公眾有知情權,惟法官隨即反問是否記者為了公眾利益,便可以「攞正牌」報道一些不正確的事。又認為傳媒具有力量,若對傳媒定下太低的標準,一本雜誌有可能摧毀一間公司。
代表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以新聞及表達自由作抗辯。余表示,記者在報道前參考了多份報章及資料,而報道的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及新聞自由,公眾有權知道。余又指,現在不是進行調查報道,記者亦不是撰寫判案書,所用的資源有限,不能如廉署等政府機構有大量的資源,況且記者當時有諮詢過醫生及教授的意見。法官卻質疑《壹週刊》只給霸王數小時的時間準備回應,及有關的報道應較參考資料更詳盡。
問記者可否「攞正牌」扭曲事實
余續稱,報道有事實基礎,涉及公眾利益的事項,即使當中可能有錯,法庭應予以容忍。惟法官隨即反問是否記者為了公眾利益,便可以「攞正牌」報道一些不正確的事。余雖否定,但強調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法庭應衡量新聞自由有否被過度干預或限制。
另法官表示明白新聞自由的重要性,而原訴並非指控記者有陰謀,記者亦不應因犯錯而受罰,但傳媒具有力量,且記者是專業及有其職責的,若對傳媒定下太低標準,一本雜誌便可摧毀一間公司。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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