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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生。記者葉臻瑜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葉臻瑜 兩會報道)全國人大代表、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李東生表示,法律和行政法規是兩個概念,以前政府有權力有責任制定一些行政法規,但理論上要在相關的法律內有依據。所以,立法法的修訂是有助於完善整個法律框架,而框架的完善對相關的行政法規的制定、執行、修改都有直接的幫助。
李東生指出,按照人大現有的框架,人大有責任、有權力來審議政府部門法規。但他稱,當日人大常委會張德江委員長的報告中也提到,人大常委會去年就審議了12項行政法規。「立法法的修訂將讓立法監督一府兩院,立法能夠更好地支持相關的行政行為,令其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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