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昨日公布,將在原訟法庭對匯創控股(8202)前主席及董事展開法律程序,指他們涉嫌干犯失當行為,導致該公司虧蝕逾1.25億港元。原訟法庭將於今年4月29日就證監會提出的呈請進行首次聆訊。
證監會指,匯創前主席兼董事黃婉兒和三名前董事黃祐榮、黃國聲及林兆燊在匯創於2007年至2010年收購及/或出售內地三家酒店及一個金礦的權益時,違反了他們身為董事的責任,令匯創蒙受重大巨額損失。
證監會指,該四名前董事尤其沒有履行下列職責,包括在收購該三家酒店及該金礦的權益前進行充分的調查或盡職審查;就收購該三家酒店及該金礦的權益所須支付的代價進行協商;就投資該金礦對匯創來說是否切合商業利益或屬恰當決定進行評估或取得任何獨立評估;就購買該金礦權益的價格妥善進行評估; 就委任適當人士擔任董事及/或負責人以掌管黃金採礦事務作出充分考慮;及妥善監督該金礦的營運情況。
證監會正尋求法庭頒令,取消該四名前董事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並命令匯創對四人提起法律程序追討賠償或命令四人直接向匯創支付賠償。
匯創的股份自今年1月26日起停牌,停牌前報0.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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