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除了不滿教材偏頗,該名投訴學生亦剖析了港大法律學院於研究及收生方面的問題。該學生指出,早前研究評審工作報告(RAE)結果已反映出港大法律學院的「摘星比率」,遠遠被中文大學的法律學院所拋離,其中的主要弊病更是因為港大法律學院未有隨着社會及科技的發展,積極去開發新的研究領域,一些重要的範疇都未被學院重視。
該學生表示,動物法(Animal Law)於世界各地都引起了關注,美國就有逾100間法律學院有相關課程,中大亦設立了相應的中心去作研究,但港大卻未有跟隨趨勢,目前只有一位學者跟進環境法,有關的研究及課堂亦遠遠不足。此外,在海事法方面,港大亦是相當缺乏,未能迎合社會需求;相反,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則設有相關的法律研究中心,相比之下港大於此方面的研究貢獻明顯薄弱。
13/14學年最低收生成績「雙輸」
對於PCLL(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收生,該學生說,港大法律學院雖然歷史最悠久,但2013/14學年的最低收生成績卻低於中大及城大,其中港大的最低收生成績為GPA 3.26分,但城大和中大則分別為3.39分及3.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