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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曹宇 河南報道)在今年舉辦的全國兩會上,多名人大代表建議國家應普及醫療診斷技術,阻斷「缺陷嬰兒」的出生,為家庭和國家「減負」。是尊重生命的生存權利,還是在妊娠期就阻止「缺陷嬰兒」的出生,引發網絡的激烈爭論。
除了上述這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也有很多網友覺得對於此事頗為無奈,「這種事情怎麼做都是錯,讓孩子生下來,家庭壓力大,可以說一輩子的負擔!孩子也是一輩子痛苦地活�荂A健康的人現在生存都困難,更何況殘疾人,不讓生又太殘忍,畢竟是一條小生命。」
然而,在倡導人性化社會的今天,出於倫理道德,我們更應該接受每一位家長的決定,而不是國家上綱上線的法律規定,國家和醫院要做的,就是將掌握的所有技術和知識,盡可能客觀、準確、全面地告知父母每個嬰兒的真實情況,然後接受每一位父母的最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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