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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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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收費重在移風易俗


第二階段膠袋收費昨日正式實施,除了非氣密、冷凍及服務隨袋可豁免收費,市民索取膠袋需最少每個付費5毫。膠袋收費推行之後,膠袋的使用量直線下降,「惜物減廢」的成效進一步擴大,推動更全面的膠袋收費確實有需要。然而,新收費計劃由於覆蓋面大幅增加,出現了不少灰色地帶,當局有必要多加宣傳。需要強調的是,膠袋收費的主要目的不在於收多少錢,而在於透過寓禁於徵的方式,在社會上移風易俗。因此,膠袋收費政策的側重點不在於執法,而在於宣傳教育,培養市民少用膠袋的環保意識。

擴大膠袋收費範圍,有助進一步減低膠袋使用量。自2009年當局推行首階段膠袋收費計劃以來,膠袋使用數量由同年的六億多個,急降至2011年的1.4億個,大大減輕了濫用膠袋對環境造成的損耗。昨日實施的第二階段膠袋收費,覆蓋的零售店數目由3,500個大幅擴展至逾10萬個。施行首日,有報販稱平日每天都會派出200個膠袋,但到昨日半天內只賣了1個膠袋,顯示收費成效顯著。不少市民在收費之下都自行帶備環保袋購物,有助減少膠袋消耗量,紓緩環保壓力。

然而,第二階段膠袋收費涉及多個豁免範疇,可能令商戶及市民感到混亂,比如便利店售賣的密封式冷凍飲品,按條例屬於豁免範圍,但若密封式飲品屬室溫,杯面沒有出現水珠,即不屬豁免範圍,需要徵收膠袋費。這種複雜的豁免規定,大部分市民對此都是一知半解,並且出現大量灰色地帶,一些大型便利店為怕誤墮法網,更「斬腳趾避沙蟲」,一律徵收膠袋費。必須指出的是,推行膠袋徵費主要目的不在於懲處,也不在於收取多少費用,而是希望促使市民從源頭減少濫用膠袋,明白到環保必須付出代價,從而提高環保意識。當局應以膠袋收費為切入點,加強環保的宣傳教育。同時,商戶收取到的膠袋費,當局也應鼓勵他們捐作環保之用,推動環保社會。

(相關新聞刊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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