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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保安員妻子以文字問法官:「為甚麼只講法不講情?一點沒有人性!」 有線電視截圖
官:不能因年邁網開一面 妻怨無人性:只是不想領綜援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七旬老翁因不欲領取綜援自食其力,購來兩張假身份證及假保安證,先後虛報較真實年齡少10歲及13歲,成功獲3家物業管理公司聘為保安員。他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等7罪,辯方昨求情指其年老體弱,望裁判官以人道立場輕判,但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稱不能因年老就網開一面,判其入獄4個月。老翁妻子昨回應判刑稱,丈夫年老也不想領取綜援,只望自力更生靠通宵保安工作生活,「為甚麼只講法不講情?一點沒有人性!」
案發於2008年,被告施教仁(73歲)持「報細10年」的假身份證及過期保安證求職,職員發現保安證過期,要求他更新,其後他攜假身份證及假保安證折返,成功獲聘為工業大廈保安員。
前年,被告重施故技,以同一假證獲聘,同年尾他因私人理由辭職。去年,他以另一張「報細13年」的假身份證求職,成功瞞騙另一公司聘請,7年間賺取了共約54萬薪金。但警方牌照科去年核查,發現被告保安證的號碼屬於另一人,揭發事件。
官指「嘉許信是騙回來的」
辯方在求情時指,被告在內地出生,其後來港居住,一直奉公守法,工作時盡忠職守,防止罪案,是位稱職的保安員,警方曾三度向他發出嘉許狀。
不過,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聞言質疑如果警務處知道被告用假證,不會給予嘉許信,稱有關的嘉許信是被告騙回來的。
若緩刑恐「將來長者都用假證」
辯方又指,被告患有糖尿病、高血壓,還柙期間身體虛弱,望裁判官基於人道立場輕判他緩刑。惟李官回應「絕對不可」,稱上訴庭有量刑指引,需判以阻嚇性刑期,又說人道立場完全不適用,不能夠因為年老就網開一面,否則將來「90歲的人也會使用假證」。但考慮被告背景良好、年齡及認罪初犯等,判處比一般案件較輕的刑罰,每項控罪判監4個月,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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