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施倩 浙江報道)浙江杭州目前的大病醫療保障包括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醫療困難救助。記者近日獲悉,在此基礎上,杭州擬建立特殊藥品大病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大病保險),並確定將15種治療白血病、癌症等大病的特殊藥品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此前公佈的15種大病保險特殊用藥多為白血病、癌症等大病所使用。正在聽證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大病醫療保障制度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顯示,按照實施進度,至 2017年12月底,杭州各統籌地將15種特殊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由各統籌地自行經辦管理,也可委託商業保險公司運作。
全市統一組織實施
從2018年1月1日起,將納入大病保險的特殊藥品委託商業保險公司單獨運行管理。全市統一組織實施,實行統一保障範圍、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基金實行統收統支。
此外,《實施方案》顯示,大病保險的年籌資費用由政府、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其中政府或單位承擔70%,個人承擔30%。原則上起付標準參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確定,每3年調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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