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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香港運動」發起人傅振中在論壇上向嶺大學生會會長劉振琳頒發「粗口爛舌一等獎」。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嶺南大學學生會早前在校園舉辦音樂會,有樂隊大唱辱警粗口歌,引起公憤,嶺大就此事道歉並警告學生會有關人等。不過,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劉振琳昨日稱,唱粗口歌只是為了表達對政府的不滿,更稱日後也不會「過濾」表演者的演出內容。「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言人何君堯批評嶺大學生會執迷不悔,是非不分,又指該首歌曲的歌詞帶有恐嚇及侮辱他人的成分,或已觸犯《公安條例》。「保衛香港運動」則要求學生會就事件道歉,否則將會向警方舉報。
香港電台節目《城市論壇》昨日討論嶺大粗口歌風波。何君堯在發言時批評,嶺大學生會在早前的聲明中稱,不會「過濾」任何的表演內容,反映學生會執迷不悔,「他(劉振琳)是執迷不悔,分不清楚基本的是非。到底我們在校內要有『博雅』的教育,還是『博拉』的行為。」
「就地正法」等歌詞涉恐嚇
他強調,是次事件不單是「講粗口」的問題,而是法律問題:有關歌詞中多段都將警方形容為「黑警」,又鼓吹市民向警方「起底」,甚至提及到要「就地正法」,完全是一種語言暴力,更已涉及恐嚇、破壞社會安寧等行為,違反了《公安條例》第十七B(2)條,可判罰款及監禁。
劉振琳在回應時辯稱,該音樂會是學生表達對政府的不滿,不應只針對粗口,而應關注行動背後的原因,是在「不義政權」的大環境下,在體制內外「抗爭」均不果,遂選用「非主流」方式抗爭,又稱他們日後會繼續視乎活動的本質和主題原意,和表演者的曲目是否與他們的表演主題相符,「如果覺得相符,我們不會『過濾』內裡的粗口或俗稱的俚語。」
何君堯批做法超越法律底線
何君堯反駁道,學生會的做法已經超越了法律底線,違反香港社會期望及尺度。此時,同場的「文化評論人」鄧小樺多次插嘴稱,是次為校內活動及音樂會,而若該音樂會的目的並非為了進一步行動及衝擊政府,則不會犯《公安條例》,又稱若以言語表達意見即屬破壞社會安寧,是以言入罪,並反問現場就有不少人以粗言辱罵她,是否已破壞了社會安寧。
何君堯則多次要求鄧小樺及劉振琳兩人即場讀出有關粗口歌內容,但兩人沒有回應。何君堯表示:「你試下同少數民族、殘疾人士講,睇下有咩後果?」何強調,當個人自由超越社會期望及法律水平時,「唔可以做就唔可以做」,並舉例說:「鄧小姐可以話行為藝術,企鬘x上面脫晒件衫去表達,體現所謂行為藝術,點解你唔咁做呢?」
「保港」責散播粗口文化影響學生
「保衛香港運動」同日發表聲明,批評嶺大學生會對是次事件沒有半點歉意,藐視校方作出的警告,更在校園內散播粗口文化,影響學生個人修養,嚴重打擊嶺南大學校譽,破壞嶺大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他們譴責這種「粗鄙文化」進入校園,並促請嶺大校方,阻止有關撕裂社會和「港獨」思想在校內漫延,及停止對主事的學生會的一切資助。學生紀律委員會應對搞事的學生會成員施予最高的懲罰,包括終止他們學籍,甚至開除出校,以儆效尤。
「保衛香港運動」要求嶺南大學學生就是次事件向全校師生、學生家長和社會大眾道歉,承認犯錯和承諾不會發生同類事件,否則他們將會向警局舉報,學生會涉嫌違犯《公安條例》第十七B(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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