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務員是通過與政府機關簽訂聘任合同的方式產生的公務員,區別於其他方式產生的公務員,其工資待遇等可以和機關單位協商確定,工作年限一般只有一至五年,並只能擔任機關中專業性較強和輔助性的工作。聘任制公務員要按照公務員法和聘任合同進行管理。不實行公務員法有關錄用、職務任免、職務升降、交流、辭退、申訴和工資福利等規定,其聘任年限、工資、福利等由聘任合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