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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名前社福機構員工批評機構剋扣她近10個月、合共約5,000元追補增薪。 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受拉布影響,立法會延至今年1月16日才通過公務員與津助機構中低層員工加薪4.71%及高層加薪5.96%,員工可獲發由去年4月1日起的追補增薪(backpay)。然而,過去一直有部分機構被指剋扣離職員工的追補增薪。昨日再有一名前社福機構員工批評機構剋扣她近10個月、合共約5,000元追補增薪。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L與麥美娟俱促請所有社福機構向員工全數發放追補增薪,當局應全檢視現行社福機構的資助制度。 公務員及津助機構員工於2014年獲加薪,惟受立法會拉布影響,立法會財委會於今年1月16日才通過薪酬調整撥款。根據安排,所有在整筆撥款資助職位的僱員均與公務員及資助機構一樣,除於今年2月起獲加薪外,亦獲發追補增薪,追溯期由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福利機構處理追補增薪的安排。
離職員工批機構剋扣
曾任職聖公會聖基道兒童院6年的蔡小姐昨日表示,今年1月24日離職,惟機構早於同月20日收到社署通知獲批撥款,卻仍以內部於2月才通過為由,拒絕向她發還去年4月1日至她離職當日合共約5,000元的追補增薪。她批評該機構一直剋扣離職員工的追補增薪,「一貫做法唔等於員工認同,現時員工追討無門。」
目前在一間社福機構任職二級物理治療師的龔先生指出,由於他屬合約資助模式服務的員工,雖合約列明每年會按公務員加薪調整薪酬,但不獲追補增薪,屬「同工不同酬」。他又表示,由於立法會拉布令他「足足遲了大半年」才獲加薪。
郭偉�L指出,目前165間非政府機構在1月中已收到新增的4.6億元增補資助,而社署指引列明,機構應將調整薪酬的資助額外撥款全數用於員工薪酬之上,「縱然有社福機構內部通告講明離職員工不獲追補增薪,亦不合理。」他批評社署的指引並無法律效力,令該署猶如「無牙老虎」。
麥美娟:「拉布惹的禍」
麥美娟指出,現時合約資助模式的社福機構員工不獲追加撥款,無視提供服務機構成本上升的壓力及員工士氣等問題,認為有關制度需予以檢討。對於追補增薪的金額愈來愈大、獲「走數」的員工愈來愈多,以及合約資助模式員工遲遲才獲加薪,她歸咎是「拉布惹的禍」。
香港社工及社會福利人員協會副主席陳義飛則促請社署徹查社福機構有否善用公帑,並要求所有福利機構將追補增薪部分全數向員工發放。
社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非政府機構可靈活調配資源自行制訂合適的人力資源政策。而《最佳執行指引》規定,非政府機構可選擇以何種方式向員工發放薪酬調整,但應清楚向員工說明。
社署指出,今年1月20日通知有關薪酬調整撥款的安排時,已強調該筆撥款是從去年4月1日起計算,故鼓勵非政府機構考慮向同一年度已離職員工追補增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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