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非法「佔領」金鐘「佔領區」遭清場當日,一名的士司機涉嫌坐在特區政府總部前、添美道北行線對開的石壆上拒絕離開,被控阻差辦公,案件昨日開審。作供警長指,被告當時戴上頭盔及眼罩,與暴徒裝束無異,所以懷疑他會對警方不利。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裁決。
55歲被告楊德華在案件昨日開審時沒有當值律師代表,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稱自己並非首次作「個人抗爭」,又稱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方案是「愚民政策」,自己當日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
在主控盤問下,楊稱不清楚法庭已頒發禁制令,並聲言自己一直只坐在石壆上,沒有任何反抗的動作,沒有對警方的行動構成任何阻礙。若然離開,見不到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或建制派議員就不能表達意見。
警長鄺渭成在作供時承認,被告除了坐在石壆上沒有任何動作阻止清場,但因被告戴上頭盔及眼罩,「好多暴徒都係咁儭邟禲C」為保障被告與同事的安全,所以有合理懷疑被告會對警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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